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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2008年年会及职业卫生标准审查会会议纪要

  • 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2008年年会于20094610日在北京召开,到会委员26名,特邀专家5名,请假委员1名(安监局单位委员)。包括卫生部领导、标准起草人、秘书处工作人员等共6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报送的20项职业卫生标准进行了审议。李涛主任委员、庄志雄副主任委员、杨磊副主任委员和张敏秘书长分别主持了会议。卫生部政策法规司汪建荣副司长、郑云雁同志、卫生监督局陈锐副巡视员、段冬梅处长、康辉同志、卫生监督中心标准处谷京宇副处长等出席了会议。

    汪建荣副司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职业卫生标委会的工作,并强调制修订标准时要考虑标准的实用性,要立足国情,强化企业责任,通过标准促进生产、经济的发展。希望各委员及专家审查标准时能从行政管理上考虑更多问题。汪副司长在讲话中介绍了卫生部近期将出台《卫生标准审查管理办法》、《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办法》以进一步规范标准审查和制修订工作,使标委会委员、标准起草单位和第一起草人切实落实各自的职责。他强调如果起草单位未能按时完成标准任务达一定数量时,不能承担新的标准制修订工作。

    陈锐副巡视员认为近几年职业卫生标准制修订工作进展最快、最全,追踪国际进展最迅速,充分肯定了职业卫生标委会的工作,并对职业卫生标委会提出了以下3点要求:①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要注意轻重缓急,对最急需的要尽快制定;②标准发布以后,尽快开展标准的培训、宣贯工作,多办培训班、多出培训材料,解决基层对标准了解不足,基本概念混淆的问题;③加强技术指导,除开展培训外,要定期组织专家组到基层调研指导,进一步完善标准。

    段冬梅处长介绍了近期卫生部重点开展的几项工作。

    李涛主任委员在会上介绍了职业卫生标委会2008年工作总结及2009年工作思路,同时对职业卫生标准体系和非常规工作制的职业接触限值计算等有关问题进行了研讨。

    会议主持人按照《全国标准技术委员会章程》、《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卫生标准审查规范》等有关卫生标准会审程序,宣布了审查要求,起草单位对送审标准做出了详细说明。经过答辩,标委会委员讨论评议、投票等,完成了对《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20项职业卫生标准的审议工作。

    李涛主任委员主持审议了《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有毒作业》、《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粉尘作业》、《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高温作业》、《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噪声作业》;张敏秘书长主持审议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术语》;庄志雄副主任委员主持审议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标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规范》、杨磊副主任委员主持审议了《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职业卫生防护技术规范》、《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工作场所空气中工业酶卫生标准》、《职业接触苯尿中苯巯基尿酸生物限值》、《高效液相色谱测定尿中苯巯基尿酸方法》、《GBZ160.6钙及其化合物(氰氨化钙)》、《GBZ 160.43 多苯类化合物(氢化三联苯)》、《GBZ 160.44 多环芳香烃类化合物(茚)》、《密闭空间直读式气体检测仪准入规范》。

    经过委员以严肃、科学的态度进行标准审议、投票,《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20项标准全部获得通过,与会代表一致通过《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2008年年会及职业卫生标准审查会标准审查意见》。

    会议要求各标准起草单位根据会审意见对标准文本、编制说明做进一步修改,汇同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等报批资料于515日前报秘书处复审。

    经过三天紧张的工作,在与会代表和研制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会议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圆满成功。会议对标委会委员及特邀专家三天来辛勤的工作、对秘书处的组织和服务工作致以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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