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攻坚启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进入 “逐企落实、低效产能出清”阶段
导读 本轮三年行动把九个重点行业的节能降碳任务进一步落实到具体企业、具体装置和具体项目。对企业而言,真正需要提前准备的,不只是设备更新方案,还包括能效诊断、项目收益测算、数据底账和改造绩效核查。 |
2026年6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对外发布《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26〕698号,文件落款日期为2026年5月18日),部署2026—2028年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煤电等九个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
按照目标,到2028年底,钢铁等八个工业重点行业达到现行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平均提高20个百分点,煤电行业力争提高15个百分点,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累计形成节能量1亿吨标准煤以上、减排二氧化碳2亿吨以上。
这不是一轮单纯的老旧设备更新。更值得关注的是,政策把行业层面的目标进一步下沉到企业、生产线和项目,明确了清单管理、年度评估、专项监察以及资金、价格、碳市场等配套机制。重点行业节能降碳由此进入执行颗粒度更细、结果核查更严、项目价值更需要综合评估的阶段。
一、政策执行进一步下沉:从行业目标到企业清单 |
本次三年行动并非对既有政策的简单续期。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已经部署重点行业专项任务,并提出节能审查、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节能监察和统计核算等要求。此次政策的变化,更准确地说,是在既有制度基础上进一步聚焦行业、细化对象,并强化改造任务与支持政策之间的衔接。
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总体方案,将改造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企业,形成节能降碳改造计划清单,并于2026年7月底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此后每年年底,还要报送改造进展。对企业而言,政策执行不再只看行业平均水平,而会逐步落实到主要工序、重点设备和关键用能环节。
企业被明确为改造责任主体,需要组织开展节能降碳诊断,查摆能源利用问题和高效节能技术装备应用潜力,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改造内容、实施路径和时限安排。国家和省级层面还将开展年度跟踪评估和专项监察,重点核查单位产品能耗、电耗以及重点用能设备能效,监察结果将作为落实投资、价格等支持政策的重要依据。
政策同时划定了改造节点:能效未达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限定值和基准水平的项目,应于2028年底前完成改造,力争达到标杆水平;不能按期完成改造或改造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按规定淘汰关停。2028年底因此不是一般性的倡议期限,而是企业必须纳入经营计划和检修计划的时间约束。
从项目周期看,2026年是诊断摸底、建立台账和形成项目储备的关键一年。大型流程工业改造通常涉及技术论证、审批决策、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和停产检修,真正可用于实施的时间并没有三年那么宽裕。
二、收益逻辑正在重构:节能项目要算“综合价值账” |
过去企业评估节能项目,往往主要看设备投资、能源价格和静态回收期。本轮政策把资金支持、差别化电价、碳排放置换和碳市场激励纳入同一政策框架,仅以节电、节煤收益判断项目价值,已经不足以支撑投资决策。
资金方面,国家将对符合条件的节能降碳改造项目,按核定总投资20%的比例给予补助,并优先支持改造后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项目。这里的关键是“符合条件”,并非所有技改项目都能自动获得补助。项目是否具备清晰的建设内容、规范的节能量测算和可核查的绩效目标,将直接影响其进入支持范围的可能性。
价格方面,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将现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和惩罚性电价归并为统一的差别化电价政策,在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不超过0.1元。对于用电规模较大的企业,能效不达标带来的额外成本可能显著改变改造项目的经济性。
碳政策方面,存量工业企业通过改造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经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后,可作为本地区新建、改建、扩建“两高”工业项目的碳排放置换源。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等同于所有减排量都能直接进入碳市场交易,但它为改造成果提供了更明确的政策用途。对已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行业,政策还支持碳排放强度优于基准值的企业获得合理配额收益。
因此,一项改造至少要同时算清四笔账:一是达标与持续经营的合规价值;二是中央和地方资金可能带来的支持收益;三是能源费用及差别化电价等成本变化;四是减排量置换、碳配额以及绿色融资等潜在价值。部分单看能源费用回收期并不突出的项目,在纳入这些因素后,投资排序可能发生变化。
三、技术路径由单机更新转向工序协同和系统优化 |
九个重点行业的工艺条件不同,政策给出的改造方向也具有明显的行业针对性。钢铁行业聚焦高炉、转炉等关键工序以及副产煤气、余热余压回收;电解铝行业强调新型电解槽、阴极和阳极技术,以及烟气余热梯级利用;水泥和平板玻璃行业重点推进窑炉、燃烧系统、保温和原燃料替代;炼油、乙烯、甲醇和合成氨行业则更加重视蒸汽动力系统、换热网络、低品位热利用及用能系统电气化。煤电改造同时兼顾供电煤耗、灵活调节能力和低碳化,不再只看单一煤耗指标。
这些分行业路线背后有一个共同方向:节能改造正在从单台设备效率,转向工序衔接、能源梯级利用和系统运行效率。大型流程工业的能效差距,往往不只来自某台电机、风机或泵的参数落后,还与生产负荷匹配、蒸汽品位配置、换热网络、余热回收和能源调度方式有关。
《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节能装备系统耦合、数智赋能提效以及企业和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这意味着,企业在形成改造方案时,需要先穿透设备清单,分析能源从购入、转换、输送、使用到回收的全过程,识别系统边界内的主要损失点。否则,局部设备性能提升,并不必然带来单位产品能耗的同步下降。
对技术服务机构而言,项目能力也要随之变化。单纯提供设备替换建议已经不够,还需要具备工艺诊断、系统建模、项目组合优化和节能绩效验证能力,并能够协调生产稳定性、检修窗口和投资回报之间的关系。
四、能碳数据将成为改造成效核查的基础 |
《通知》没有要求所有企业建设同一种能碳管理平台,但企业要完成诊断、项目申报、年度跟踪、专项监察以及节能量和减排量核定,客观上对能源计量、数据治理和过程留痕提出了更高要求。
改造前的能源基线是否完整,关键工序的计量点是否覆盖,产品产量与能源消耗能否准确对应,碳排放边界和核算口径是否一致,都会影响改造成效的认定。特别是在生产负荷、产品结构和原料条件频繁变化的企业,仅凭月度汇总数据,往往难以区分技术改造、生产波动和管理改善分别贡献了多少节能量。
因此,能碳数字化工具的价值不在于展示几张曲线,而在于形成一条可追溯的证据链:能源在哪里消耗,异常为何发生,项目实施前后的边界是否一致,节能降碳成果能否被复核。平台建设应围绕管理和核查需求展开,而不是脱离业务流程另建一套数据孤岛。
对于同时推进绿色工厂、零碳工厂或供应链减碳管理的企业,本轮改造还可以与能源管理体系、组织与产品碳核算、可再生能源使用和数字化管理统筹设计。这样既能减少重复建设,也有助于把技改成果转化为绿色评价、客户认可和融资沟通中的可信依据。
五、企业当前的落地重点:先诊断、再建库、排好时序 |
先把底数查清。企业应尽快围绕主要工序、重点设备和关键用能环节开展系统诊断,对照现行能效限定值、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明确差距来自工艺条件、设备效率、运行管理还是能源结构。诊断结果不应停留在问题清单,还要形成可量化、可验证的改造机会。
再把项目分层。建议建立三类项目库:必须在2028年底前完成的合规类项目,节能收益较好、具备近期实施条件的效益类项目,以及涉及绿电替代、深度脱碳和前沿技术的战略类项目。不同类型项目应采用不同的投资评价标准和实施节奏。
最后统筹实施条件。项目设计阶段要同步考虑停产检修安排、资金申报条件、合同能源管理等商业模式、节能量与减排量核定方法,以及后续数据采集要求。对需要跨工序、跨装置实施的系统改造,还应明确责任主体和协同机制,避免项目建成后因运行边界不清而达不到预期。
企业不宜等到地方清单完全形成后再开始行动。越早完成诊断和项目储备,越有利于向主管部门提供可靠依据,也越有机会把资金安排、设备采购和检修计划统筹到同一时间表中。
世通观点 |
本轮三年行动真正改变的,是重点行业节能降碳项目的决策方式。过去,企业评价技改项目,主要关注设备投资和能源费用节约;今后,还要同时考虑能效达标、资金支持、差别化电价、碳排放置换、配额收益以及监察核查等因素。节能改造正在由单项工程管理,转向合规、投资和碳管理协同决策。
对九个重点行业而言,当前最紧迫的工作不是立即采购设备,而是尽快完成能效诊断,查清主要工序、重点装置和用能设备的实际水平,建立分层分类的改造项目库,并同步完善能源计量和数据底账。只有先把差距、项目和收益算清楚,后续的技术选择、资金申报和改造实施才有可靠依据。
世通关注的,是如何把政策要求转化为一条可执行的企业工作链:从能效对标和节能降碳诊断出发,完成项目价值研判、节能量与减排量测算、能碳数据体系建设和改造绩效验证,并与绿色工厂、零碳工厂等中长期目标衔接。未来三年,这些专业衔接环节将比单纯的政策解读更具实际价值。
大型工业装置改造的论证、审批、采购、施工和停产检修周期较长,2026年实际上已经是诊断摸底和项目储备的关键窗口。谁能更早形成可靠底账、明确项目优先级并建立可核查的数据体系,谁就更有可能掌握改造节奏,降低合规与投资的不确定性。